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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校一家 共谱华章 ——昆明长鸿实验中学、嵩明县实验中学高三年级家长委员会时间:2018-10-26 会议第一项: 由向明副校长全面介绍高三备考及学校的积极变化。 会议第二项: 1、由向明副校长介绍家委会成立的必要性和章程;2、政教处张艳芳主持推荐高三家委会主任(两名候选人)、副主任、秘书长和委员,颁发聘书。 学校家长委员会及下设各级家长委员会职责: 1、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。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、办学目标、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,就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,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。 2、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随时或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制度,就学生家长、学生、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。 3、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。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,与学校紧密协作,在依法治校、学校管理、改善办学条件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学校周边环境治理、开展校外教育实践、招生等方面,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、办好事,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,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 4、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。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,协助学校、班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;做好家长思想工作,动员所有家长,积极学习教育知识;动员和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学校的课程学习和培训,增进家长对学校、班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。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,以班级为单位,每学期都要组织家长参加的家庭教育课程培训。 5、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等会议,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、家长接待日(社会开放日),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,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。 6、尊重教师劳动,在精神上关心、鼓励、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,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,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,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。 7、促进社会教育,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,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。 8、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,认真参加会议,不无故缺席,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。 家长代表大会及各级家长委员会的权利: 1、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、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。 2、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、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。 3、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,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。 4、有学校收费建议权。 家长代表大会及各级家长委员会的义务: 1、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,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,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; 2、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,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。 3、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。 会议第三项: 听取家委会对学校办学的合理化意见。 会议第四项: 由高三年级组长纪昌讲解高三学生目前学习状态、教师工作状态,2019高考目标、对学生的目标期望及管理措施。 会议第五项: 向明副校长校做会议总结,希望家长委员会成员要与学校紧密联系,为学校献计献策,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和资源,为学校谋发展,齐心协力共创辉煌,最后家长委员会成员集体合影留念。 《昆明长鸿实验中学宣传片》 长按识别二维码 了解昆明长鸿实验中学 |